甚麼是「碳權 (Carbon Credit) 」?

簡單說,就是一個組織排放二氧化碳的權利,取得方式大致有三類:1.政府許可的配額;2.國際自願性市場;3.減少排碳量的成效。不管哪一種,都必須通過認證才能取得。組織所取得的碳權計量單位為每噸二氧化碳當量(tCO2e),可以用來抵換,或是進行交易。

 台灣目前尚無碳交易機制,碳權的取得方式是第三種,必須先執行一個減量專案,經行政院環保署審查確認減量成效後,發給與減量成效等量的「減量額度」,從而取得碳權。由於政府宣告2023年將開始課徵碳費,所取得的碳權到時將可用以抵換,但不能到國際上交易。

 前兩種則為國際上取得碳權的不同途徑:第一種是將碳排放量進行總量管制,當國家確立碳中和目標,就會制訂每個產業允許的排放量—也就是碳權,碳權其實也是籌碼,如果用不完,可以拿去市場賣給該國的排碳大戶;排碳大戶也可以到國際自願性市場去買其他國家的碳權,這種碳權性質跟台灣的比較接近,是指認證過的減量成效,只要通過國際機制如VCS (Verified Carbon Standard)認證,即可取得碳權,且可在國際交易。台灣第一家獲得國際碳權認證的是正隆紙業,它在2008年即透過VCS取得。